关于开展全省部分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
皖价协〔2011〕10号
各市造价(定额)站、造价管理协会:
   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价协〔2006〕013号)和《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》(皖价协〔2008〕2号)的要求,造价员每三年须参加规定时间的继续教育并进行证书验证。经研究决定,现就开展全省部分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
    一、参加人员
    凡2008年取得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的造价员(即资格证书编号为“皖08XXXXXXX”的造价员)均应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。
    二、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方式及流程
    1、方式
    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工作由省价协统一组织,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协助实施。继续教育采取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,证书验证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的方式。
    2、流程
    ⑴造价员登陆“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”(www.ahzj.com.cn),通过“造价员管理系统”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验证申请,待信息审核合格后打印申请表,并将验证申请材料报所在市造价员管理机构;
    ⑵造价员按照省价协的统一安排,参加继续教育学习;
    ⑶对于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合格人员,在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合格印章。对于不合格人员,将按照“实施细则”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理。
    三、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具体安排
    1、证书验证申请时间
    造价员于10月10日~10月20日登陆网站申报材料,10月11日~10月21日到所在市造价员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。
    2、证书验证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
    ⑴安徽省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”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。
    ⑵造价员上传到网上证书图片的原件,包括: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造价员证书、毕业证书、劳动合同、职称证书(有职称证的需提供)、社保证明(执业单位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需提供)。其中,造价员证书原件交至所在市造价员管理机构,其余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。
    ⑶近三年内的两项工作业绩证明材料。
    3、继续教育内容及相关要求
    继续教育工作由省价协统一安排。培训总课时为30学时,除集中面授时间外,其余时间为自学;培训内容为安徽省造价员继续教育教材(法律法规)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交底材料;培训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;培训费用为每人280元(包括培训费、教材费)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    四、相关要求
    1、原巢湖市造价员,根据单位属地划分,到现在所辖市办理。即原居巢区、庐江县到合肥市办理,无为县、和县的沈巷镇到芜湖市办理,含山县、和县(不含沈巷镇)到马鞍山市办理。
     2、本次证书验证为首次实行网上申报,请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认真组织,并按附件要求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落实到位。
     联系电话:0551-2880002
 
    附件:全省部分造价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安排表
 
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
 
 
抄报: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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